今天是 
关于大力 资质荣誉 生产实力 企业文化
洒水车 油罐车 吸污车 吸粪车 清障车 扫路车
销售网络 售后服务 购车流程 专用车知识
新品推荐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 技术知识 视频中心

销售热线:
      15826768345
      13607283000
销售经理: 黄经理
办公电话: 0722-3309336
图文传真: 0722-3309336
企业网址: www.zgdlqc.com
电子信箱: zgdlqc@163.com
QQ 在 线: 湖北大力专用汽车
企业地址: 湖北省随州市两水大道大力路特1号

新闻动态

汽车下乡政策后续:市场成败要看需求

来源:湖北大力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0/11/24  查看次数:2570

 

 

    随着2011年的临近,一些推动汽车产业的利好政策即将到期,这其中也包括了汽车下乡政策。

    据商务部10月份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1至9月,全国补贴下乡汽车、摩托车共811万辆。据测算,前三季度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直接拉动农村汽车摩托车消费超过1100亿元。其中,汽车补贴方面,前三季度全国补贴下乡汽车共208万辆,发放补贴资金80亿元,月均补贴数量为23万辆,是2009年月均补贴的1.4倍。

    可见,汽车下乡政策在其近两年的执行期间,对轻、微型车市场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那么,对于即将“退休”的汽车下乡政策,又是否能继续“留任”,继续推动市场,为广大农民兄弟带来实惠呢?

    多数人士认为,“汽车下乡”延续的可能性很小。

●  政策延续不被看好 隐退可能性更大

    “个人认为,汽车下乡政策没有必要再继续延长了。受政策影响,今年的市场销售情况很好,政策的拉动作用已经体现,而且效果很明显,所以没有必要继续延长,而且也没有必要推出其他替代性政策作为缓冲。”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杜芳慈告诉第一商用车网记者。

    作为轻卡的销售企业,江淮汽车也对下乡政策的延续表示不看好。“虽然站在企业的立场上,肯定是希望政策能够延续,因为这是对农民有利的政策。但是,我认为延续的可能性不大。”江淮商用车营销公司市场策略部杜俊超表示。

●  需求是关键 政策难以促进

    “如果明年取消了汽车下乡政策,对市场影响不会太大。因为轻卡属于营运工具,非消费品,即使没有优惠政策,用户该买也会买;反过来讲,如果没有需求,那么即使优惠20%,用户也不会买。”杜俊超分析说道。

    对于这一看法,处于销售一线的轻卡经销商也表示赞同。“可以说决定购买最重要的因素在于需求,政策只是起到辅助作用。如果用户的需求点在中高端产品上,那么即使相比补贴车型价格贵,也是会购买的。”丹东凯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李德栋认为。

    可见,政策只是促进市场的一种辅助手段,推动市场的关键因素还在于需求,有了需求,再加上政策的推进,才能起到良好效果。

●  需求得到满足 优惠政策不能成为常态

    从10月份的轻卡销量数据来看,10月轻卡销量为145901辆,同比累计增长27.04 %,环比下降1.82%,相比上半年30%以上的增长幅度,下半年增长速度明显放慢。

    从政策因素来看,持续了已一年之久的多项扶持政策(包括汽车下乡政策),拉动效果已呈现递减状态,用户的购车需求已不再旺盛。“去年年底的时候(汽车下乡政策还未延期之前),许多用户已经赶在时间节点前买了车,导致市场提前释放,所以今年有购车需求的用户就没有那么多了。”杜俊超表示。

    另外,一些经销商也表示,年底并未出现大量购车现象。

    “汽车下乡政策在特殊时期推出的短时性促进政策,目的在于拉动内需。如果长期执行下去,将优惠形成一种常态,就不能很好地起到刺激市场作用。而且受益于政策带动,这两年市场销售情况很好,有购车需求的农民也得到了实惠。”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来源:第一商用车网)

 

 

 


  Tag:    

上一篇:年末冲刺:重卡经销商如何来“过冬”
下一篇:大力NEWS:我国扫路车的发展和研究方向
[返回新闻中心]
国内知名专用车制造企业--湖北大力特种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经理:黄经理 销售热线:15826768345  13607283000 办公电话:0722-3309336  传真:0722-3309336 邮箱:zgdlqc@163.com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两水大道大力路特1号 邮编:441300 后台管理   Copyright 2008-2024   鄂ICP备17007817号-2
本公司主营产品:洒水车油罐车化工车(沥青车、浓硫酸车、盐酸车、硝酸车)粉粒物料运输车清障车消防车垃圾车吸污车吸粪车扫路车高空作业车随车吊运输车等。
本站所有内容由湖北大力汽车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本站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